法律随笔
- 李耀辉| 法学院里学不到的东西[下]2023-07-18
- 李耀辉| 引诱他人与自己发生性行为是否成立引诱卖淫罪?2023-07-01
- 李耀辉| 香港旅游断想2023-05-05
- 李耀辉| 审判拖延战术与急速审判2023-04-07
- 李耀辉| 证人不能旁听歧见2023-04-04
- 李耀辉|从《毒舌律师》看香港证据规则2023-04-04
- 李耀辉| 亲历了一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023-04-04
- 李耀辉|二审法官拒绝听取律师意见,期待公正裁判乃是天方夜谭2023-02-24
- 李耀辉| 从一位政法委书记之惑谈辩护律师的作用2022-12-20
- 李耀辉| 从一位“法官之惑”谈口供2022-12-11
- 李耀辉| 危险驾驶、妨害公务罪撤诉案的办案手记2022-12-06
- 李耀辉| 与陈振谦律师《非主流对“猎艳杀人案”法律适用的评价》一文商榷2022-12-05
- 李耀辉| 疫情之下,刑辩两难2022-11-28
- 李耀辉| 救助要有意义,否则与无救助无异2022-11-22
- 李耀辉| 未公布法官助理名单,且未告知有权申请回避是否程序违法,影响公正审判?2022-11-22
- 李耀辉| 律师是干什么的?2022-06-28
- 李耀辉|论证人出庭2022-04-07
- 李耀辉:致学生们的一封信2021-12-01
- 李耀辉| 藏某某挪用特定款物案办案手记2021-08-28
- 追忆大学(七)|为争取权利而斗争——致图书馆馆长的一封公开信2021-08-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