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耀辉律师评“女子电梯劝阻吸烟遭暴打”事件

时间:2016-10-29 作者: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:2864 打印
事件背景:


    廊坊领着孩子的李女士,在电梯内劝阻一名男子吸烟的时候,没成想遭到对方将近半分钟的暴打。该男子打完人扬长而去,简直太嚣张了!一边李女士的孩子被吓得直哭。目前当地警方正在做进一步调查。http://weibo.com/p/10080861f0f106924b4f6773f1b18b5c731e6f?k=女子电梯劝阻吸烟遭暴打&from=feed_card评论一



李耀辉:尚法团队法律产品部部长、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


   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基本已成社会共识,女子在电梯劝阻男子吸烟,而该男子不仅吸烟自损健康,反而大打出手暴打损害他人健康,道德已经无法唤醒这个一意孤行的暴戾烟民,法律绝不能再袖手旁观。男子暴打女子轻则承担民事责任,重则可能承担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。

    对于公共场所吸烟问题,控烟协会责无旁贷,我们不能只停留在“吸烟有害健康”枯燥乏力的善意提醒和口号,法律缺位难以实现禁烟的目标,禁烟入法,可以出台禁烟方面的法律条例,对公共场所吸烟者施加罚款、拘留的制裁措施,违法必究,以有效遏制公共场所吸烟行为,保障公众健康。

    但是,全面禁烟也不现实,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,这样容易滋生敌意和对抗,还容易架空法律和法规,为了有效的实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,可以效仿国外有益做法,搭建吸烟者与不吸烟者的分离配套措施,在公共场所设立吸烟区域,既能保障执意吸烟者的自由,又能实现公共场所无烟环境,这无非是一种解决中国当前禁烟问题的良方。